凉山州检察院指导组到会理市院检查指导检委会工作
10月1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莉、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丁梅一行到会理检察院指导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委会规范化工作,列席了会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陈专委一行对会理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委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会理市院数字化检委会会议室的建成使用符合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标准,通过全面接入2.0版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大屏幕证据展示,有助于办案质量的提升。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完善检委会例会制度。检委会的工作内容不仅包括议案,还应包括议事和集体学习,要充分运用检委会开展重要报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的讨论,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二是鼓励向更高目标冲刺。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委会考核基础指标已完成,总体数据较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保证回复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加分项,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流程要注意把好关。三是注重检委会办案时效。检委会决定通知书的反馈时限为一个月,督促各案件承办人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缩短检委会的办案时长。
会理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丽娜对州院领导到会理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指出的问题及时完善整改,充分运用检委会进行议事、学习,高效开展检委会各项工作。同时,加强学习和对上级请示汇报,以更高的目标要求自身,不断提升法研、检委会的工作水平。
来源:会理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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