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店盗窃总店销赃,男子“自投罗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曾昌文
蟊贼在逛手机店时趁电源不注意“顺手牵羊”偷走店里的一部二手手机,随后在销赃的时候却不料找错地方,跑到该手机店的总店去了。这剧情简直是电视剧编剧都不敢这样写。
“警察同志,我抓了一个小偷,锁在店里面了,麻烦你们快点儿过来!”前几天的一个周五下午三点过,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接到辖区五津西路某手机店店主的报警电话。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该手机店,将店主在报警电话中所说的盗窃嫌疑人梁某控制。
据梁某交待,当天下午两点过,他在逛街的时候路过新津城区五津南路某手机店时,看上了一款二手三星折叠款手机。在佯装挑选手机与店员沟通后,趁店员转头与其他顾客交流之际,悄悄将柜台上的这部崭新的二手手机“顺手牵羊”揣入兜中。随后迅速逃离现场。梁某原本打算偷来自用,但又怕用这部手机会被他人发现报警,便在辗转十多分钟后来到五津西路的一家手机店准备销赃。
五津西路手机店店主在查看梁某欲出手的手机时发现,这部手机机身上未撕的保护膜与自家在五津南路店的展示机特征高度吻合。随后,店主不动声色地以“查验机型”为由与梁某周旋。趁梁某不注意,店主在溜出店门后立即反手将大门上锁,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见自己被店主锁在店内,梁某发现事情败露后显得惊慌失措,试图挣脱却未果。
据五津派出所副所长李佳清介绍,案发后,梁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被盗手机也已返还受害人。
新津公安提醒:店铺内建议安装高清监控,贵重商品集中陈列在视线可及区域,营业期间注意留意可疑人员;发现物品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现场痕迹,便于警方快速侦破。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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