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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当幌子,货拉拉司机成“工具人”, 四人洗钱团伙被警方一锅端
www.hl.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5-08-08 11:40:2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邓芦茜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8月7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获悉,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成功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柏某、周某、胡某某。该四人团伙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洗转诈骗所得资金,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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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业男子寻“快钱”,误入洗钱歧途


  今年6月,无正经工作的王某某因经济窘迫,想找一份来钱快的工作。


  经朋友介绍,他通过翻墙软件下载境外聊天软件,与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取得联系,达成“洗钱”合作。


  其作案模式为:以运送红酒为幌子,哄骗货拉拉司机帮忙套现诈骗资金,王某某收到资金后立即购买虚拟货币U币,转至上游诈骗分子,完成“洗钱任务”。


  四人分工明确,多次作案获利


  诈骗团伙向王某某运送30箱红酒作为洗钱幌子后,6月9日王某某接到首单“任务”。


  因缺乏经验,他邀请“懂行”的朋友柏某合伙,柏某又雇佣周某、胡某某参与。四人分工清晰:柏某、周某、胡某某对接货拉拉司机获取诈骗资金并转给王某某,王某某购买U币转至上游诈骗分子。


  四人共为境外诈骗团伙洗钱11次,从中获利2万余元。


  货拉拉司机被“利诱”,沦为洗钱“工具人”


  诈骗分子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时,以“帮忙转货款给红酒卖家可获200元辛苦费”为诱饵(远超170元拉货费用),吸引司机配合。


  实则让被害人将诈骗资金转入司机账户,司机再转给王某某等人,不知不觉成为洗钱“工具人”。


  广安区警方提醒:谨防成为诈骗或洗钱参与者,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但诈骗分子不断翻新洗钱手段。警方提醒:牢记“三不一多防诈骗”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避免被骗。警惕以“辛苦费”为诱饵的收款、取现等资金相关请求,防止沦为洗钱“工具人”。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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